岗位职责-河南工程学院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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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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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建处工作职责

(1)依据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和办学定位,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管理和执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五年基本建设计划。

(2)负责按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和报送年度基建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基建项目的立项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

(3)按照国家、地方基建政策、法规、程序,负责校园基建文件、资料的准备和手续报批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执行好校园土地红线控制。

(4)负责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具体安排、实施与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建设和基建维修项目中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考察、认定工作。

(6)协调招标办做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等招标项目的技术资料审定工作。

(7)负责工程建设和基建维修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8)负责有关校园基建工作的对外关系协调。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基建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政令在本处的畅通。

(3)负责基建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并负责本处人员聘任和考核工作。

(4)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和校园总体规划,负责基建处年度计划的制定及落实工作。

(5)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及实施工作。

(6)负责基建处自身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内部管理。

(7)负责学校内、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基建处副处长(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工作并分管工程管理科。

(2)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包括项目校内立项、招标审批等工作)、建设管理(包括施工全过程及材料管理)、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3)负责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和设备材料管理工作,并负责甲方供应、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的考察调研、市场询价、认定及配合招标采购工作。

(5)负责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考核与管理。

(6)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基建处副处长(基建维修)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工作并分管基建维修科;

(2)负责审核建立、修订和完善各项维修改造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制定、汇总、勘查、核定、执行“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年度工作计划”;

(4)配合组织基建维修项目立项论证、审核预算、项目申报;

(5)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程协议、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6)负责学校基建维修项目设备、材料管理工作,负责材料的认质认价、设备考察调研、市场询价;

(7)负责对外协调与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关系,对内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师生的各类服务要求;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基建处副处长(经济计划)岗位职责

(1) 协助处长工作并分管经济计划科。

(2) 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款支付等经济计划管理工作。

(3) 负责合同的拟定及签订工作。

(4) 负责对外协调工作,办理建设有关手续。

(5) 负责基建档案管理,保证基建各类资料及时归档并规范管理。

(6)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处技术顾问岗位职责

(1)参与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及工程验收过程中技术工作。

(2)参与建筑规划、设计、监理、施工及大宗建筑材料、设备招标的技术资料的审定工作。

(3)参与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的审定。

(4)参与施工图会审和各种专业会议。 

(5)参与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科工作职责

(1)做好处内协调、督促、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

(2)草拟、编撰本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职责范围内本处发文文件、公函等工作。

(3)做好校内外来文的签收、传阅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的督促、落实工作。

(4)做好基建处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基建工作例会和重大会议的会议记录及纪要编制工作。

(5)收集、汇总本处有关信息,做好职责范围内有关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做好基建处网站管理工作。

(6)做好基建处印鉴管理,落实用印登记,按规定办理本部门介绍信、证明等材料。

(7)做好本处资产设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处办公用品的领购、保管、发放及财务报销工作。

(8)做好本处考勤管理,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填报本处人员的考勤表等考勤资料。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综合科全面工作,保证综合管理科各项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2)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协调、督促、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和上级文件精神的督促、落实工作。

(3)协助处长做好基建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有关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

(4)协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基建处固定资产管理、印章管理、办公经费管理、考勤管理、二级网站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

(5)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 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监理、施工及大宗建筑材料、设备的立项、招标的技术资料准备及审批工作,并配合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招投标工作。

(2)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内部审查,并报上级审批。

(3)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材料认定的核查,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4)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管理;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及对施工图的图纸会审。

(5)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考核及管理,监督监理单位做好“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全面控制。

(6)负责建设项目中设备材料管理工作,并负责建设工程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考察、认定和所有建筑材料的进场管理和核查工作。

(7)联系政府质量及安全监督部门,接受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管。

(8)组织对工程基础、主体、隐蔽工程、竣工等各项验收及移交工作。

(9)落实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准备、整理及移交归档工作。

(10)完成处长及分管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工程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监理、施工及大宗建筑材料、设备的立项、招标的技术资料准备及审批工作,并协助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招投标工作。

(2)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内部审查,并报上级审批。

(3)负责核查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材料认定,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4)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及对施工图的图纸会审。

(5)负责考核、管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督监理单位做好“质量、安全、造价、进度”控制。

(6)负责建设项目中设备材料管理工作,并负责建设工程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考察、认定和所有建筑材料的进场管理和核查工作。

(7)负责联系政府质量及安全监督部门,接受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管。

(8)负责组织对工程基础、主体、隐蔽工程、竣工等分项的验收及移交工作。

(9)负责落实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准备、整理及移交归档工作。

(10)负责科内成员专业进修、完善专业知识结构等工作。

(11)完成处长及分管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经济计划科职责

(1)编制工程资金支付计划和台账。

(2)办理工程款支付的审核与支付手续。

(3)起草和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

(4)参与工程各阶段工程资料的审核、验收。

(5)汇总、整理、报送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审计资料,做好与审计处的协调沟通工作。

(6)做好基建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处长及分管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经济计划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经济计划科全面工作,保证经济计划科各项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2)负责工程资金支付计划和台账的编制。

(3)负责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支付手续的办理。

(4)负责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审计资料的汇总、整理、报送工作,负责配合审计处与施工、设计等单位协调沟通工作。

(5)完成处长及分管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经济计划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的起草和签订。

2)负责基建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各阶段资料的接收、发放及工程验收时资料的审核。

4)完成处长及分管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维修科工作职责

(1)建立、修订和完善各项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汇总、勘查、核定、执行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基建维修项目立项论证、审核预算、项目申报;

(4)配合相关科室起草基建维修项目招标文件、协议、合同等,并审定基建维修项目招标文件;

(5)组织基建维修工程的管理,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工程协议、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6)配合相关部门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审计、转帐、归档、登记、统计,并收集项目资料,建立基建维修工程档案,使工程管理科学化、信息化;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维修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基建维修科全面工作,保证基建维修科各项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2)负责组织基建维修项目立项论证、审核预算、项目申报;

(3)负责配合相关科室起草基建维修项目招标文件、协议、合同等,并审定基建维修项目招标文件;

(4)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投资、安全、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审计、转帐、归档、登记、统计,并收集项目资料,建立基建维修工程档案,使工程管理科学化、信息化;

(6)完成处长及分管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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