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监理服务备选库遴选项目公告-河南工程学院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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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监理服务备选库遴选项目公告
2023-06-21 09:00  

河南工程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时效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理服务质量,根据《河南工程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河南工程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监理服务备选库遴选项目”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服务范围、期限与合作数量

1.服务范围:河南工程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监服务

2.服务期:三年

3.成交入库监理服务供应商:5家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响应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投标包含的所有监理人员均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近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4.委托代理人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近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5.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须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

6.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监理服务资格。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建筑工程维修项目的监理工作,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 21日 至 2023年6月 26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以报名材料登记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参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服务周期采购监理库遴选

3.报名方式:响应报名时必须携带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响应项目名称)、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应时须准备原件备查。报名时需登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向各报名合格单位邮箱发送电子版的遴选项目文件,请各单位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

4.报名地点:河南工程学院龙湖校区南区办公楼A201房间(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1号)

5.报名联系人:杨老师1359801850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6 279时30

2. 提交地点:河南工程学院龙湖校区南区办公楼A201房间(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1号)

3.提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完整。

五、遴选程序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上午9:30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工程学院龙湖校区南区办公楼A201房间

其他有关事项:开启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3.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响应文件评审、实地及项目负责人考察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评审:专家对申请单位递交的申请文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依据具体见评分标准。专家评审结果前7名的单位进入下阶段评审,因家数不足或最后排名相同而总数超过7家的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实地考察及项目负责人考察。成立考察小组,对第一阶段入选的监理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以及项目负责人考察。

最终按专家评审、实地及项目负责人考察得分之和进行排序,前5名响应单位入选监理服务备选库。

4.结果公示:本次遴选结果将在河南工程学院基建处网站公布。

六、联系事项

1.联 系 人:杨老师

2.联系电话:13598018502

3.地    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1号(河南工程学院龙湖校区南区办公楼A201房间)

七、特别说明

1.本公告内容在“河南工程学院基建处处”网站发布,其他媒体如有转载,遴选人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2023年6 月 21 日至2023年 6 月 26 日。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监是直接派往学校具体负责监理项目的工作人员,入库后服务期内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换,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不得挂名或委托;因情况特殊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项目总监应仍需符合资格条件中对项目总监的要求,并经遴选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将从监理服务备选库中清除。

3.对响应人的资格审查贯穿合作遴选和后期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响应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库资格。

4.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高校基建维修工程监理业务熟练的监理公司。

5.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河南工程学院基建处

2023年6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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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1号 邮编:451191

电话:0371-62508001 传真:0371-6250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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